4月1日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了对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保千”)股票实施终止上市的决定。*st保千走到今天被最终决定终止上市,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早已在市场和投资者的预料之中。
对*st保千的终止上市决定,再次充分表明了监管方面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决心。下一步上交所将结合《证券法》修订情况,根据证监会总体部署安排,继续推进主板市场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触发3项财务类退市指标
此次*st保千终止上市,触及了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3项财务类强制退市指标。整体来看,作为2020年第一单终止上市案例,对*st保千做出退市安排,事实清晰、依据明确。
具体而言,*st保千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和连续两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5月24日起被实施暂停上市。
2020年3月13日,*st保千披露了2019年年度报告。年报显示,2019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32亿元,2019年末净资产为-59.79亿元,2019年财务报表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相关财务指标已经触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3种应予强制终止上市的情形。
多次提示风险
回顾*st保千的历史,2015年2月经证监会核准,原沪市公司中达股份发行股份购买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向原大股东出售全部资产和负债,并于2015年3月重组实施完毕。2015年4月27日,中达股份简称更名为保千里,公司主营业务也变成了电子视像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久,公司就被发现在重组上市过程中存在相关股东通过提供虚假协议,导致虚增标的估值作价2.73亿元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和上交所在2017年8月、12月分别对公司及相关方作出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决定。
2018年5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再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后续,公司陆续被查实存在未披露7.05亿元对外担保情况、未披露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未披露大股东庄敏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等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情况,并再次被证监会和上交所予以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作为前述违法违规行为的主要操盘手,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庄敏因组织、策划、领导实施了公司未依规披露的关联交易行为、作为共同保证人在前述公司对外担保合同上签字、未向公司及时报告有关股权被冻结事项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于2019年被证监会决定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由于公司治理严重混乱,内部控制缺失,公司生产经营因此受到严重影响。自2017年以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资金被冻结,银行抽贷、资金枯竭,生产经营严重恶化。2017年,公司出现77亿元的亏损,此后更是连续三年亏损,大额到期债务难以偿付,陷入长期经营困境,难以得到实质改善。
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以来,在监管层的督促下,*st保千已经累计发布了近十次风险提示公告。这些公告都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面临的退市风险,谨慎决策,避免损失。*st保千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和生产经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已经向市场充分揭示,市场和投资者已经对公司退市有了充分的认识和预期。
严格执行退市制度
上市公司退市是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新陈代谢的基础运行机制,也是市场出清风险的必要安排。近年来,监管部门不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已经形成了退市整理期、重新上市等一系列的常态化退市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从目前重新上市实践情况来看,上市公司退出沪市主板市场,并不代表公司失去了法人主体资格,只是不适宜继续在沪市主板挂牌上市。公司摘牌后,可以继续努力改善经营,积极恢复造血能力。
新证券法已于今年3月1日生效实施,并且首次明确不再在法律层面具体规定证券退市的法定情形及暂停上市等实施程序,进一步下放由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对股票退市环节和指标进行具体规定。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结合证券法修订情况,根据证监会的总体工作安排,积极研究推进主板市场退市制度改革,通过进一步简化退市流程、丰富退市指标、提升退市效率、加速出清壳公司,最终实现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生态环境、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