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商品进销差价帐务处理
对于从事商业零售业务的企业(如百货公司、超市等),由于经营的商品种类、品种、规格等繁多,而且要求按商品零售价标价,采用其他成本计算均较困难,因此广泛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平时商品的购进、储存、销售均按售价记账,售价与进价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期末计算进销差价率和本期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并据以调整本期销售成本
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例」2007年8月4日,企业购入商品一批,进价为70 0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已支付,商品已验收入库,该企业采用售价核算库存商品,则账务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 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900
贷:银行存款 81 900
商品进销差价 30 000
「例」a公司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2007年5月3日,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1 200
000元,税额204 000元,货已发出,该批货物成本为1 000 000元。假设当月该批货物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全部退回。则应作会计处理如下:
①产品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 40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000
②发生退回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000
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404 000
假设该批货物发生退回的时间是6月份,则该公司应冲减当期(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录同“②”,同时冲减成本:
借:库存商品 1 200 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 000 000
商品进销差价 200 000
(2)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
“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
「例」某企业采用售价法进行库存商品的日常核算。2007年3月末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0 000元,委托代销商品的余额为5 000元,发出商品的余额为8
000元,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余额为50 000元,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的余额为10
950元。计算3月份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
计算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
=10 950÷(10 000+5 000+8 000+50 000)×
=15%
3月份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
=50 000×15%
=7 500(元)
做账务处理:
借:商品进销差价 7 5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7 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