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向吉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确定了奖励对象和奖励措施。
与华夏能源网2018年末在某一文中所预测的一样,第三批领跑基地奖励花落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
酝酿了8个月之久的第三批光伏领跑者基地奖励,迎来了落地时刻。每个项目500wm,总计1.5gw的奖励,也给光伏产业在平价时代之初打了一针强心剂。
2017年11月12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了第三批光伏领跑者项目建设地点以及规划规模。其中,上饶、长治、铜川入围技术领跑基地;大同、寿阳、渭南、海兴、白城、泗洪、格尔木、达拉特旗、德令哈、宝应入围应用领跑基地。
本次入围奖励名单的三家,均为光伏应用领跑基地。
这之后的2018年10月中旬,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便向山西省、陕西省、河北省、吉林省、江苏省、青海省、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能源局)印发了征求《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明确提出要对光伏发电领跑者基地进行奖励。
《意见函》中提出,对严格落实要求、按期投产且验收合格的基地(含二期),在后续领跑基地竞争优选中给予优先考虑或适当加分;对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给予3个共计1.5gw建设规模奖励激励。
到了2018年11月29日,国家能源局向内蒙古、山西、陕西、河北、吉林、江苏、青海等省区正式下发了《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申报奖励领跑者基地的7个具体要求有关事项。
直至本次《通知》的下发,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成为第三批领跑者基地的“领跑者”,在新的领跑者项目无音讯、平价时代初期之际,获得了难得的1.5gw指标。
近四年时间,光伏领跑者项目一路高歌,为光伏行业的应用模式探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尤其是在一年前光伏行业受政策影响,一片低迷之时,领跑者项目给了光伏行业信心与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第四批光伏领跑者项目,至今没有官方正式消息放出。华夏能源网在今年2月曾发文,从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的内容中判断,第四批领跑者或落空。
随着2019年光伏政策在6月前不断落地,第四批领跑者项目依然杳无音讯。本次第三批领跑基地的奖励行为,或成为光伏领跑者的收官之笔。
华夏能源网现将《通知》原文发出,以供参考: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公布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名单的通知
吉林省、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根据《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和《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奖励激励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18〕168号),经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初审上报、我局组织核实并对外公示,确定内蒙古达拉特、吉林白城、江苏泗洪3个基地为第三期光伏发电领跑奖励激励基地,每个基地奖励激励规模为50万千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督促奖励激励基地所在地市(县)按照国能综通新能〔2018〕168号文件和领跑基地建设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奖励激励基地投资企业优选和基地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申报奖励激励的各项条件和承诺,确保基地建设进度与质量效益。
二、请相关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月调度奖励激励基地建设实施情况,于每月5日前将截至上月底情况报送我局新能源司(见附件),并督促加快建设,确保按期建成并网。对于不能实现全部装机容量按
期并网、需延期投产发电的,该项目全部装机容量的上网电价按每季度在中标电价的基础上降低10%执行,且不高于当时光伏发电指导价。
作者:时玉丰